6月24日,永福縣巨鑫建材有限公司順利通過國家排污許可系統審核,取得了由桂林市行政審批局頒發的新版排污許可證。
今年3月份以來,公司高度重視,積極與市、縣環保部門進行溝通、討論、協調,對礦山生產設施進行了詳細梳理,經過申請前信息公開、排污核算、技術規范的對比、審定批準等一系列工作,結合市環保部門的審核意見及時修編,形成申請報告,順利通過了環保部門的審核,如期取得國家排污許可證。
據悉,排污許可制度是每個排污單位必須持有的“身份證”,是排污行為的唯一行政許可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(原環保部)第45號令的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》規定礦山開采企業應取得排污許可證。
取得《排污許可證》是公司不斷完善環境管理體系、提高清潔生產水平、體現國企擔當的責任和義務。今后,巨鑫公司將嚴格執行排污許可證規定的各項管理要求,完善環保體系,建立臺賬報表,做好各項環保自行監測工作,促進公司環保管理水平不斷提高,走好守護“綠水青山”的企業發展之路。